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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
来源: | 作者:晋中市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17-01-05 | 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  胡志喜)3月23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以电报发文形式给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就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下发通知。

  通知强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近期对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任务。

  通知进一步明确“划优、划足、划实”的基本原则:划优,即各地质量要优、布局要优、结构要优,确保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牢牢夯实粮食安全的基础性条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引导城市紧凑、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精明增长。划足,即各地按照已经论证并审核通过的划定方案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部落地,1亩都不能少。划实,即确保划定质量实、管护实、成果实;图、数、地要确保“三个一致”。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工作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湖北省农业厅在省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5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的目标倒排工期,4月底前完成县级自验,5月上旬完成市级初验,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划定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编制各类规划必须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衔接,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